持有普通因私护照的中国公民个人,如果已经由担保人或邀请人在巴拿马移民局办理巴拿马签证申请手续,并且已经获得批准后,请预约签证时间。提供材料如下:
1)申请表格1份用英文或西班牙文填好
2)一张彩色白底二寸证件照在表格首页空白处贴好
3)护照原件,至少有三个月有效期,及其复印件
3.不属于以上的中国公民申请巴拿马签证请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格1份用英文或西班牙文填好
2)一张彩色白底二寸证件照在表格首页空白处贴好
3)护照原件,至少有三个月有效期,及其复印件
4)需提供第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用以证实当事人在该国居住(居住地)
5)由工作单位或业主出具并用单位信笺纸打印的介绍信,详细介绍申请人职务、月薪、年龄及旅行原因
6)提交经济偿付能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个体劳动者需提供一份所从事的相关业务的凭证及纳税人登记证明复印件
8)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以及最近三个月领取退休金的收据
9)如果是家庭成员(配偶和子女),需提交结婚证明和出生证明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以证明其亲属关系
10)若是未成年人,如果不是由父母双方陪同。必须提供准许孩子旅行及父母中授权一方的身份证明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1)办理手续需要父母中在场一方的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12)往返机票行程单或往返机票订单
13)酒店订单复印件
备注:中国与巴拿马无外交关系。巴拿马自2012年5月8日起对我国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人员实施免签政策,一次免签入境停留期不得超过30天,如需停留更长时间,经巴移民局批准,最长不超过90天。中国公民因私赴巴需向巴驻中国代表处申请签证,签证手续繁杂,办理时间较长。但若持有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欧盟等国有效签证,可免签进入巴拿马,停留期限最长为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