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证材料:
1. 申请表必须用英文或希伯来文正确且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
2. 申请人近期白底或蓝底彩色照片两张,尺寸5*5cm,一张贴在申请表右上角,另一张反面写上名字,夹在护照里。
3. 自离开以色列之日开始计算,有效期多于6个月的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须一并提交。4. 以色列有关公司或机构出具的英文或希伯来文邀请信原件或复印件2份,需打印在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公文纸上,需该公司或机构主管负责人亲笔签名及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印章,内容应包括:(1) 以色列邀请方公司的性质及与申请人的关系;(2) 受邀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所在公司的名称及职务;(3) 邀请申请人到以色列访问的目的以及停留的时间,如以方承担申请人在以访问期间的费用请同时注明;(4) 以色列邀请方须注明由其负责申请人在以色列期间的活动并担保申请人如期返回中国。
5. 申请人目前供职的中国单位正式英文担保信原件。担保信需打印在该单位正式公文纸上,需该单位正式公章及主管负责人亲笔签名。不接受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及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担保信。担保信内容应包括:(1) 证明申请人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及其职衔;(2) 证明申请人确因受以色列有关公司或机构邀请而赴以访问;(3) 说明由中方或以方承担申请人访问期间的费用;(4) 担保申请人在访问结束后能按期返回中国。
6. 申请人目前供职的中国单位如是企业,需提供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非企业则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
7. 申请人的名片一张(如有)。
8. 材料请勿用订书机装订并请按照顺序整理,所有材料均需为A4纸规格。如果多人同时申请,每位申请人都应提供一套独立、完整的材料。如共用一份原件,则应分别准备相应的复印件。